房产证名字前后顺序有区别,区别如下:

1、持有权不同: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2、按份共有不同: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一般为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用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