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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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原则: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

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