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征:

1.、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2、法人具有独立的意思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4、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二、区别:

1、其他组织一般是组织和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个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只需要相应的财产

3、其他组织没有独立的意思机关,只有合伙协议的规制或者其他协议等,而法人可以制定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有独立的意思机关

一、法人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二、法人种类

1、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2、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3、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4、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5、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