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如果对方迟迟不赔偿的话,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查封对方的财产,并以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主张赔偿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