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不履行欠款,本质上仍然是债权,与因借款而欠款形成的债务关系没有区别。当事人之间的一方享有请示他人为或不为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但两者仍有区别。例如,如何偿还欠款,是否有违约处罚条款,如何调整纠纷等。这些问题将根据合同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一般因直接借款而产生的债务,借条一般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逾期不还又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

相关法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