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的流程如下:

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

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按出让合同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5、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