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征兵入伍后,依据《兵役法》服满义务兵役两年才能退伍回家或者提升初级士官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上面讲的是义务兵探亲的法定规定,而在解放军部队的实践中也是人性化操作的,对于义务兵服役期内,一旦遇上其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基层军官会与上级沟通,特别批准义务兵一个短时间的假期回家去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在要求上进的义务兵中也是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