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介绍:

夫妻以协议形式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之间就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离婚,则按照一人一半对半分割。

也就是说约定财产制高于法定财产制,在有约定的前提下,则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无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夫妻财产协议因为是签订于结婚之后,双方已经成为夫妻才签订该协议,故称之为夫妻财产协议。

存在夫妻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夫妻财产协议范本

甲方: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系夫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双方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不因为结婚而变更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二、甲乙双方婚前因购置各自名下房屋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贷款为各自的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以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另一方不参与还债,也不得因此主张对方婚前的房屋所对应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居住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共有房屋,双方婚前的个人房屋出租,租金属于个人财产,租金用于偿还相对应房屋贷款,如有结余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甲乙双方婚后的购买的X市X街X弄X号房屋系双方共同出资,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目前未还贷款双方各半承担。因主贷人系甲方,故乙方每月10日将当月贷款的一半X元汇入甲方的还款账户用于该房屋还款。

四、甲乙双方婚后因共同生活借债的,必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汇入双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否则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予承担。

五、双方婚后各自因个人原因借钱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个人亲友的支出的,另一方不参与还债,由借款方自行偿还。双方婚后将个人财产借给他人的,属于个人债权,与另一方无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财产清单及债务清单:(略)

甲方(签字):张某

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李某

X年X月X日

(四)律师提示:

(1)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公证过的协议在争议时的证明力更强,没有相反证据根本不可能推翻。

(2)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于婚后,但还是可以就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

(3)如果房屋或者是汽车等需要登记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在协议签订后,如之前产权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必须到交易中心过户到约定的一人名下,否则该条约定在争议时不会被认可。

(4)既要约定财产,又要约定债务。

存在夫妻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