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根据破坏程度的不同可以是有违公德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一般破外公共财产的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和罚款。而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该行为人除了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外,还需据具体情况,给予被害人民事赔偿。且民事损害赔偿须优先被承担。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