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在70岁以上的汽车驾驶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评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提交县级或部队级以上医疗机构发行的身体条件证明书。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汽车驾驶执照的汽车驾驶员,每3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评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提交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发行的身体条件证明书。

相关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