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缴(或由税务机关征缴)、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这一制度是在原企业职工退休制度的基础上改革而形成的,具体办法为改变企业各自负担本企业职工离退休费的办法,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向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征收养老保险费,形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者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机构代发,以及委托社区组织代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目的最初是均衡和减轻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用负担,为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创造条件,后来又加入了其他目的,如促进劳动力流动,加快形成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不受企业经济效益好坏和存亡的影响等。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层次,最初是在市、县范围内实行,目前正在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