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可以上户口。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现在的户口管理中,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集体户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等的人而立户。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可以由户主、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抚养人或邻居向孩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是被弃养的孩子,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父亲和母亲各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