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司法鉴定流程是:

1、运笔特征。

2、笔画交叉。

3、字的结构特征。

4、笔顺特征。

5、特殊字。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