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倍至3倍的罚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