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务会议是讨论、研究、决定部内重大政务工作的会议。二、部务会议由部长、副部长和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部长主持并确定议题。需要时,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和落实党中央、中组部和省委、市委的重要决定、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2、讨论审议全市组织、干部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3、讨论审议以部名义作出的重要决定,交流部内各科(室)的工作、学习情况,研究加强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4、研究决定以部名义召开的大型工作会议的有关问题。5、安排落实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6、部长、副部长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四、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1、需要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各科(室)应提前报办公室汇集并根据轻重缓急,拟出会议议题,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部长审定。2、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办公室负责及时通知各科(室),有汇报任务的科(室)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准备。需印发会议讨论的文字材料,一般应在会前一天交办公室,会上发与会同志。与会人员要详细阅读,认真准备意见,会上要简明扼要地阐述自己的观点。3、与会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到会,开会时间不会客,不安排和自理其它事宜。因故不能到会或临时退席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4、会上印发的各种文件讨论稿、参阅材料,会后一律退交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妥善处理。会上讨论情况不要擅自传播或先行公布,应以正式文件为准。5、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6、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按要求完成,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情况及时向部领导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