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人格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严重行为。侮辱人格罪客观上是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损害他人名誉的;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侮辱行为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并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的发生。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