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而且行政机关必须要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听取,并应当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这也就是行政处罚原则里的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那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处理惩罚与保护的相互关系,使无辜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人受到公正处理,使遭受违法处罚的人得到及时补救。通过保障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使行政处罚得到正确使用。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有两类: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的陈述权、申辩权、被告知权和其他程序权;二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的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和请求国家赔偿权等救济权。这些程序权利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国家的公权利,是对国家的请求,需要以国家机关的义务行为来满足,它对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