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1、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如果是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需要解除合同,那么守约的一方就可以向对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2、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的当事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已经违约,那么即使是之前双方协商好的解除合同之后,守护约定的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可以对违约者进行追责。

3、违约金往下细分,可以具体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指的就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的,适用某些情形下的,当一方当事人违约之后,都需要主动地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也分为固定和浮动两种形式的违约金,有自己具体的计算标准,对合约双方都带着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而约定违约金则大为不同,它没有法定违约金那么固定,也没有具体的金额和计算标准,主要是由缔结合约的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较为合理的约定。

二、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不一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只有是以下的情形出现之后才需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管是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还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公民签署的其他类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是一方不想继续维持合同关系,那么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合同解除请求,若是对方同意自己的请求,则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确定合同的解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