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也就是责任的主次之分。责任的主次最终要体现在一个具体的比例上才有意义。一般而言,发生在多方当事人共同的违法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中,由于双方都存在有过错,但双方的过错对造成事故发生的作用有大小之分,其中过错大承担的相对较重的责任,即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的相对较轻的责任,即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主要责任需要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需要承担30%-40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单纯的车损,主要责任就是赔偿70%,次要在恶人就是赔偿30%。如果有人员受伤的,受伤的是行人,也就是弱势群体,机动车是主要责任的,要赔偿行人80%的损失,一般交警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就会标明机动车要赔偿行人80%的损失,没有标明的就是赔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