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易过程中: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二、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经济适用房政策明确说明,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产权证书上应该标记为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不满五年就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进行回购,而回购的价格按照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来计算。

如果是已经住满了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是出售后业主要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而不满五年的则不能安装市场价格出售。而且把经济适用房出售后业主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不过如果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则可以再次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