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开始到3月31日。但是今年开始有改动了。今年年底开始,我市的供暖价格和供暖期起止时间将有可能进行调整。《大连日报》刊发了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大连电视台大连新闻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记者了解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于2010年4月15日下午1时,在大连良运大酒店召开大连市城区居民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会议由消费者、供暖企业经营者专家、学者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参加,对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居民供暖价格的定价听证方案》进行听证。根据《关于调整城区居民供暖价格的定价听证方案》,拟将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元调整到28元。同时对供暖期进行延长,拟将现行的4个半月供暖期增加15天,即从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对于此次供暖价格和时间的调整原因,有关部门表示,自2008年以来,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供暖企业成本逐年增加。为保障正常供暖,2008年和2009年两个采暖期,市财政已拿出3亿多元对供暖企业政策性亏损给予了适当补贴。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415号)精神,为促进供暖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城区居民生活质量,适当延长供暖期限,并适当提高居民供暖价格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