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的主要职能与供电局相似,系统内发电厂的电力生产、调度仍由上级局负责,但辖区系统内各单位的关系由电力局协调。

电力局是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综合性电力企业,是负责特定地区变电和供电的单位。电力局的主要部门有送电工区、变电工区、检修试验厂、调度所、信息中心、经济、用电管理所、财务、属下三产公司等等。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以市为行政划分区域设立电力局。市电力局隶属于网局或省电力局。电力局负责对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和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进行管理,还负责供电、农电、营业等工作。此外,还行使地方政府管电的职能,对管辖系统外的地方电厂、小水电站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