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信号控制的有优先通行权:

1、比如东西向为绿灯,南北向为红灯。所以从南北向红灯右转到东西向的,应让东西向绿灯直行车辆。注意:此时的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造成的

2、直行为红灯时,应让左转绿灯车。

3、有各类减速、停止让行标志标线的直行车,让没有标线的转弯、并线车先行。比如直行辅路车让转弯主路车。

二、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

前车比后车有优先通行权,所以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我们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

三、同一道路,不同方向的:

直行车有优先通行权。就是迎面开来的2车,转弯让直行。当然在右行制国家,不存在同一道路上,对向右转让直行的可能,除非一方逆行。

十字路口:路口直行时遇右方道路来车左转弯或右转弯应当让行。(全国性法规)因为无论车辆是左转、右转、直行,都需要经过路口中心点附近。

左车并线同时遇到右车并线:应让右车先行并线。

扩展资料

公安部2012年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