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履行金的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未作出有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执行名义)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应支付延迟履行金。因此,延迟履行金的适用条件是1、适用阶段的限制性。延迟履行金的支付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也就是说,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名义确定的义务而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机构可以适用延迟履行金制度。2、未履行义务时间的限制。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机构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中指定履行期限。3、未履行义务内容的限定性。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义务,必须根据执行名义确定的义务内容来决定,在执行程序中新产生的义务不得作为判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依据。

相关法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