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指公安机关,检指检察院。公安机关属于政府部门,但承担了刑事案件的侦查职能,因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经常与检察院、法院一同被称为公、检、法。而检察院与法院在我国都属于司法机关,与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一同被称为“一府两院”。政府部门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下面的各个部门,承担的都是行政职能,因此又称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就属于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