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立案材料通常包括以下:民事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保险单、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