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是不能申请提前释放的。只有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刑期的2分之1以上或者实际执行13年以上,同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假释,而拘役不符合假释的条件,是不能申请提前释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