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阶段有以下风险:

1、开发商延期交房。

2、开发商违反先验房,再收房的市场原则。

3、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

4、开发商(或物业)没交给购买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