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退办理流程如下:

1、职工进行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等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元鉴定费。

职工病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2、连续工龄满十年;

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