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是执法为民;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到公安队伍落实公安工作,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要求以人民的利益作为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一切执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一切执法工作都要用以为人民服务,执法人员应当时刻把人民利益装在心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执法的唯一目的,自觉摒弃特权思想,严禁以权谋私、欺压群众、执法犯法,用法律规范执法行为,用群众评价衡量工作成绩,始终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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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需要有扎实的业务基本功。要做到执法为民,就要了解民情,掌握业务技能,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做到在执法中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不靠身份混日子误国误民误自己,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持续不断的业务建设活动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以过硬的业务本领维护群众利益,塑造良好形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立党为公”是指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私求可言。其核心是“公”字,“公”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等实体性含义与公平、公正、公开等程序性要求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