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公证费用是遗产车辆评估价格的2%,最低收费是200元。

按照《公证法》第七条:

对其他民事协议、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第11条之规定:证明产权、所有权、使用权、财产分割按标的额的2%,最低200元/件。所以办理车辆公正,按照车辆现在价钱的百分之二执行。

扩展资料:

汽车公证申请程序:

1、车辆尚未交付的,由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与购买人共同提出公证申请。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注册或转移登记的,应由购买人自行提出公证申请。

2、自然人申办公证的,应由车辆购买人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3、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4、申请人应于时效期内提出公证申请,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