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在福州市民网上看到的生育保险知识,生育保险关系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重新参保后,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在生产时进行生育报销,且在产后四个月也必须持续缴纳才可以,前后共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