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先向收养机关申请收养登记手续,然后才能办理户籍。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申请。上户口的程序如下:1、到派出所领取户籍审批表;2、填表到单位(无单位到街道办)出具意见并盖章,填写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3、向派出所提交审批表及证明材料,领取收据;4、证件、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局;5、等待分局、市局的确认或调查复核通知;6、接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