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件实施一审最终审查:1、选民资格事件2、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事件3、认定市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事件4、认定财产没有主要事件5、确认调停协议事件6、实现保证物权事件。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178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