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损害赔偿对方不给予的,对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赔偿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