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