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安全及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