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巨大,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贪污贿赂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视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视为数额巨大,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