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太大可以申请企业重整程序,以整理公司债务,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的情况,可以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企业重整。破产法上的重整程序并不同于破产,最终的目的也不是让企业破产,而是给企业一次重新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挽救企业存活下去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