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的认定标准是:建立“小金库”,从虚假支出中划出资金。为违规收费、罚款、摊派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处置、租赁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设立“小金库”。营业收入不列入规定的账目和账簿,设立“小金库”。利用虚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转移资金或通过其他账户转移资金建立“小金库”。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按违反财经纪律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机关用其他收入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投资入股、办企业,以及为纳税人垫缴税款;2、其他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上交单位财务部门,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3、扩大范围、提高比例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和不按规定使用;4、把其他收入借给没有预算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使用;5、用其他收入滥发奖金、津贴和补贴;6、不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7、不按要求接受审计和检查;8、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