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经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领取结婚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综上所述,结婚证是证实夫妻关系的凭据,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拿到结婚证,建立夫妻关系,如在生活中结婚证不慎丢失,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及照片去民政局补办,材料齐全的话现场就可以办好手续。结婚证一共两本,双方各持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