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在产权证上明确你为权利人后,你才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购房合同只是在产权证下来之前的一个能证明你权利的一个证据而已,但并不等同产权证的证明力。要弱得多,真正一旦出现问题,还是得以产权证为准。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一)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