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被返回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刑事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将刑事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尽快对刑事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