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为乡产权房,是指乡镇政府不是国家发行生育票的房地产。小产权房在开发过程中未能依法办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手续,未缴纳土地转让金或其他税费,未能取得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行的房地产票。只有乡政府或者村委会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其证明文件也只有“证明”的作用,并不具备实际的法律效力。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卖给非本村村民,法律在小产权房能否租赁问题上没有规定,法律不禁止租赁,可以租赁。但最好手续要齐全,委托大点的正规的房产公司帮您找客户,最主要的是客户不介意,并且您本人要提供关于租房的相关证件,例如房本,身份证,要委托的需要委托书,有抵押的也要告知。

相关法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