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也就是主体信息。第二是场地的基本信息,比如场地的位置,场地的面积,场地的楼层。第三就是关于租金的问题,比如租金的计算标准,租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第四是在租赁的过程中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说出租方应当保证对于房屋有出租权,不会影响承租人租赁和使用房屋。承租方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房屋,不能故意的破坏房屋及房屋的设备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 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