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提前三个月可以进行办理。机动车在年审日之前的三个月内,都可以接受申请年检。定期检验已经合格的车辆,将会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的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定期检验属于不合格的车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修复,超过期限依然不属于合格的,车辆的管理机关有权利进行不合格的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的收缴,这种情况下车辆将不能够在道路上进行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