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前30天去行政审批大厅申请换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如果许可证到期,应提前30天到你单位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大厅“卫生窗口”申请换领,换领时应该携带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测报告及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待审批人员现场验点,确认有消毒间、储藏间等基本卫生设施后,即发放新的许可。

2、如果许可过期,新的许可还没有下来,这期间属于无证经营,被卫生监督部门公共场所科检查到可能要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4、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