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的原工资待遇不变,通常会按月支付。停工留薪的时长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完毕后,单位停发原待遇,员工享受伤残等级待遇。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单位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