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报假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日前一名孕妇向前男友索赔不成报假警被处罚。日前,南京一女子与男友分手后发现怀孕,于是找到对方要求索赔,但都被拒绝。女子一起之下报警,谎称自己酒后被强奸,双方闹到了警察局。后来调查发现,两人以前曾经是男女朋友,后来女方怀孕,想要索赔无果,才报警污蔑。2月18日下午,金小姐向洪武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民警赶到其家中了解情况。金小姐称,1月上旬,她和朋友杨某在外面聚会时喝多了,杨某将她带至宾馆休息,次日她醒来后发现与杨某发生性关系。金小姐表示,当时自己没有报警,但前两天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怀孕了,所以她要告杨某强奸。随后,民警通过金小姐提供的号码与杨某取得联系,要求他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报假警怎么处罚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