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代子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该协议显失公平,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现当事人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戴某承担赔偿责任,应视为对于赔偿协议的撤销。(一)根据原告的父亲与被告签订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原告仅能从被告处获得的赔偿款为20万元元,但原告乐某的经济损失除了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赔偿款之外,已经大大超过了20万元,该调解协议已经显失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对于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一方可以通过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二)该调解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原告的父亲与被告,而非原告本人,张某的父亲与戴某签订赔偿协议之时,张某已经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对于自己的利益作出最佳的判断,而其父亲代替其签订赔偿协议并未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相应的代理权限,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在没有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依法无效。二、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私了(一)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案件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保的机动车;2、事故发生在早上6点至晚上9点之间;3、无人员伤亡;4、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由快速理赔中心的民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二)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案件5种情况不能自行协商处理: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出现上述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